丹麦男同性伴侣争取共有亲权 连署达国会审议门槛
丹麦两名男同志通过辅助生育喜获一女,但其中一人因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不能和伴侣享有同等亲权。一项声援他们的连署请愿本周一(1月10日)累计逾7万人支持,已达国会必须审议的5万人连署门槛。
这项请愿于上周五(1月7日)提出,内容呼吁当局增设“共同父子关系”的新身份概念,赋予孩子及其非亲生父亲法定权利和义务,例如亲权和继承权。
截至10日下午,已有超过7万3000人连署支持,显见这项请愿在短时间内就获得较多人的支持。
丹麦宪法规定,所有获得5万人以上连署支持的公共倡议,国会就必须处理。
发起连署的朱利尔森(Soren Kristensen Juliussen)告诉法新社:“目前双亲身份可由一男一女或两名女性共有,却不适用于两名男性,显然有欠公允。”
朱利尔森和丈夫去年11月通过辅助生育医疗技术喜获爱女查莉(Charlie)。由于查莉的生父是朱利尔森的丈夫,朱利尔森对查莉并无法定亲权,这意味着他无权带查莉去看医生,也不能替她报名幼儿园。
朱利尔森正以“社会性双亲”的身份休陪产假,他打算依据丹麦法律,在两年半后领养查莉;他说:“我有信心会出现转变。”所谓“社会性双亲”是指并非孩子亲生父母或领养父母、但实际照料孩子的人,这些人也有权请陪产假。
朱利尔森还说:“我们希望成为丹麦争取同志权利的先锋。”
丹麦1989年成为全球第一个允许同性恋者缔结民事伴侣关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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