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法,调戏“同性”也要罚

台湾立法机关12月28日三读《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及第87条条文修正案,将现行针对调戏异性者裁罚6,000元(约合人民币1,400元)以下罚锾,同步修正适用同性猥亵事件,意即将“异性”改为“他人”,让裁罚对象不仅限于调戏异性。
在台湾,近年来同性猥亵事件日益增多,但现行社会秩序维护法仅针对调戏“异性”者进行处罚,无法适用于同性猥亵事件。立法说明指出,社维法第83条条文创设,旨在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对于以猥亵言词、动作及其他方法调戏异性者施以罚锾,但相关情事若加诸于同姓者,也有违反伦常之虞,所以裁罚的对象不应仅限于调戏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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