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因拒绝承认跨性别者身份,被欧洲人权法院罚款

1月19日,欧洲人权法院正式判决:罗马尼亚政府因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八条“尊重他人拥有个人生活的自主权”,判决该国政府赔偿原告1153欧元(约合人民币9060元),免费为原告提供两次性别重置手术,并罚款7500欧元(约合人民币58787元)。
案件原告X和Y都是罗马尼亚的跨性别者,他们曾在2013年向法院提出申请,修改身份证明上的性别,并提供了已进行部分性别重置手术的证明。当局以“手术时间过早,未全部重置”为由拒绝,告知他们完成全部手术后才有权申请,但当地法律规定“没有法院允许不得擅自进行性别重置手术”,这让他们陷入僵局。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当局以无解的手段逼迫两位跨性别者放弃自主决定性别的权利,这是不尊重人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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