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禁同性性行为法律,马来西亚男子首获胜诉

马来西亚1名挑战伊斯兰法律中禁止同性性行为的男子,赢得首次胜诉,这项胜利被誉为是马来西亚对抗反LGBT族群方面一项“具里程碑意义的进展”。这名男子在2019年被伊斯兰法庭起诉,罪名是意图发生“违反自然的性行为”。同案的其他多名被告都已认罪,并遭到鞭刑。
根据马来西亚刑法第377条,“违反自然的性行为”有罪,将被判处“不少于5年,不超过20年的徒刑”,外加鞭刑和罚款。
批评者指出,在以穆斯林人口为主的马来西亚,同性恋者面临的氛围越来越糟,政府官员经常公开发表仇视LGBT族群的言论。
而在这项具有代表性案件判决的同一天,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郊外的雪兰莪州禁止同性性行为的法律则正式启动。
种族多元的马来西亚有双轨司法系统,伊斯兰法庭处理穆斯林公民的某些事务,而各州可以自行制定伊斯兰法律。
但地方法律不能与联邦等级的立法抵触,而鸡奸则已成为国家刑法的法定罪行,尽管此法很少执行。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今天作出的裁定,支持这名被起诉的男子,并说,雪兰莪州并未被授权立下此种法律。
这名男子的律师苏兰德拉(Surendra Ananth)表示,这项裁定意味着反同性恋法已被推翻,而这名男子的案件应被撤销。
同性恋维权人士纽曼(Numan Afifi)欢迎这项裁定,指称是“历史性的发展”。
尽管如此,禁止同性性行为的伊斯兰法律,依然存在于其他多个州。
这名男子是在2018年与另外10人,因为在公寓中发生性行为而被捕。其中多人已向伊斯兰法庭认罪,并接受6下鞭刑、罚款以及最高7个月的监禁。
2018年,东北部丁加奴州有2名女性因为发生性行为遭伊斯兰法庭判处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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