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小区多名儿童疑遭男孩猥亵
今年3月21日,一则“男孩猥亵小区多名女孩”的视频和微信对话在朋友圈转发,随后,成都金牛区华侨城原岸小区多名业主向四川手机报反映称,自己居住的小区有多名儿童(有男有女)遭到一名13岁男孩猥亵。一时间,业主微信群“炸开了锅”,业主们愤怒不已。
根据业主提供的其他视频显示,包括业主、物业人员和警方在内,在小区找到了监控视频中的男孩,并将男孩带上了警车。业主们说,男孩及父母就住在该小区内,男孩为附近某小学的学生,“大家围着他的时候,他还很淡定,不像是个小孩的样子,也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有记者从金牛警方了解到,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暂不便透露。
尽管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了下调,但仅限于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情况。也就是说按照现有的法律,这名男孩会不予以刑事处罚。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当然不是拯救未成年犯罪的万能法宝,但我们同样需要思考,心理年龄是否总能与实际年龄划上等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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